欢迎来到高压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网
全国服务热线
周总: 13710788484
李总:13711353119
气体灭火系统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要求
发布日期:2022-01-12     浏览量:787
  下面我们就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要求做如下总结:

  知识点一一般规定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可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全淹没灭火系统用于灭火封闭空间内的火灾;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用于灭火无封闭空间条件的非深度火灾。

  (一)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的保护区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气体、液体、电气火灾和固体表面火灾,二氧化碳喷洒前不能自动关闭的开口面积不得大于保护区总内表面积的3%,开口不得位于底部。

  2)喷放二氧化碳前,固体深位火灾除泄压口外的开口应自动关闭。

  3)防护区围护结构和门窗耐火极限不小于0.50h,天花板耐火极限不小于0.25h;围护结构和门窗的允许压力不小于1200Pa。

  4)防护区内的通风机和通风管道内的防火阀应在喷洒二氧化碳前自动关闭。

  (2)采用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对象周围的空气流动速度不过3m/s。必要时,应采取防风措施。

  2)喷嘴与保护对象之间,喷嘴喷角范围内不得有遮挡物。

  3)保护对象为可燃液体时,液面与容器边缘的距离不得小于150mm。

  (3)在启动释放二氧化碳之前或同时,必须切断可燃气体的气源。

  (4)组合分配系统的二氧化碳储存量不得小于所需储存量最大的保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储存量。

  (5)当组合分配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保护5个或更多的保护区或保护对象,或在48小时内无法恢复时,二氧化碳应有备用量,备用量不得小于系统设计的存储量。对于高压系统和单独设置备用存储容器的低压系统,备用存储容器应与系统管网连接,并可与主存储容器切换。

  知识点二【全淹没灭火系统设计】

  二氧化碳设计浓度不得小于灭火浓度的1.7倍,不得小于34%。

  (2)当保护区内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可燃物时,保护区的二氧化碳设计浓度应为可燃物中最大的二氧化碳设计浓度。

  (3)当保护区环境温度超过100℃时,二氧化碳的设计量应在设计规范计算值的基础上每5℃增加2%。

  (4)当保护区环境温度低于-20℃时,二氧化碳的设计用量应在设计规范计算值的基础上降低1℃增加2%。

  (5)保护区应设置泄压口,并应设置在外墙上,其高度应大于保护区净高的2/3。保护区设有防爆泄压孔时,不得单独设置泄压口。

  (6)灭火系统全淹没二氧化碳的喷放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扑灭固体深度火灾时,喷放时间不得超过7分钟,二氧化碳浓度应在前2分钟内达到30%。

  知识点3【设计局部应用系统】

  (1)局部灭火系统的设计可采用面积法或体积法。当受保护对象的火灾部分为相对平坦的表面时,应采用面积法;当火灾对象为不规则物体时,应采用体积法。

  (2)局部灭火系统二氧化碳喷射时间不得小于0.5min。对于燃点温度低于沸点温度的液体和可熔固体的火灾,二氧化碳喷射时间不得小于1.5min。

  (3)采用面积法设计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保护对象的计算面积应取保护表面整体垂直投影面积。

  2)架空喷嘴的设计流量和相应的方形保护面积应根据喷嘴出口与保护对象表面的距离确定;槽边喷嘴的保护面积应由设计选定的喷嘴的设计流量确定。

  3)架空喷嘴的布置应垂直于保护对象表面,瞄准点应为喷嘴保护面积的中心。非垂直布置时,喷嘴的安装角度不得小于45°。瞄准点应偏向喷嘴安装位置的一侧,喷嘴偏离保护区中心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规范。
版权所有:高压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网 电话:周总: 13710788484 邮箱:361209398@qq.com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草堂村农业公司路13号  备案号:粤ICP备170087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