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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为什么不能应用于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
发布日期:2022-10-31     浏览量:368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2010版)

  规范条文:

  1.0.5A二氧化碳全淹没灭火系统不适用于人们经常停留的地方。

  3.2.二氧化碳设计浓度不得小于灭火浓度的1.7倍或34%。可燃二氧化碳设计浓度可按本规范附录A的规定采用。

  条文解释:

  1.0.5A考虑到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一旦发生误喷或泄漏,很可能对人员造成伤害。我国发生了几起不同程度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误喷和储瓶间二氧化碳泄漏事故,造成人身安全事故。为避免系统误操作或泄漏造成的人身伤害,规定经常停留的地方不得使用二氧化碳全淹没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的危害

  低浓度二氧化碳对呼吸中枢有兴奋作用,高浓度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常伴有空气中氟含量降低引起的缺氧血症,但也能抑制呼吸,导致一系列中枢神经症状。

  人们进入高浓度二氧化碳环境,几秒钟内迅速昏迷、反射消失、瞳孔扩张或缩小、尿失禁、呕吐等,更严重的是呼吸停止、休克,甚至死亡。固态(干冰)和液态二氧化碳在常压下迅速蒸发,可导致-80~-43℃低温会导致皮肤和眼睛严重冻伤。

  慢性影响:经常接触高浓度二氧化碳的人可能有头晕、头痛、失眠、易兴奋、虚弱等神经功能障碍。国内外是否有慢性中毒。

  不同浓度的二氧化碳对人体的影响

  当空气中二氧化碳体积占1%时,会使人感到气闷、头晕、心悸;

  当空气中氧化碳体积占4%-5%时,会使人感到哮喘、头痛、眩晕;

  当空气中氧化碳体积占10%时,会使人神志不清,呼吸停止,导致死亡。

  二氧化碳的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7倍或34%。远高于10%会导致窒息,这是非常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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