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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口二氧化碳气体灭火
发布日期:2022-07-02     浏览量:386
  气体灭火系统是传统的固定式灭火系统之一,具有灭火效率高、灭火速度快、保护对象无污染等优点。二氧化碳气体灭火系统是一种以二氧化碳为灭火介质的气体灭火系统。今天,我们分享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置要求。

  一

  一般规定

  1.二氧化碳全淹没灭火系统不适用于经常停留的地方。

  2.开始释放二氧化碳之前或同时,必须切断可燃气体的气源,以帮助气体。

  二

  设计要求

  1.灭火浓度

  1)二氧化碳全淹没灭火系统的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7倍,不得低于34%。

  2)当全淹没灭火系统保护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可燃物时,保护区的二氧化碳设计浓度应为可燃物中最大的二氧化碳设计浓度。

  3)当灭火系统保护区的环境温度超过100时℃二氧化碳的设计用量应在设计规范计算值的基础上,每超过5个℃增加2%。

  4)当灭火系统保护区的环境温度低于-20时℃在设计规范计算值的基础上,二氧化碳的设计用量应减少11℃增加2%。

  5)面积法或体积法可用于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设计。当保护对象的火灾部分为相对直线表面时,应采用面积法;当火灾对象为不规则物体时,应采用体积法。

  2.喷放时间

  1)灭火系统全淹没二氧化碳的喷射时间不于1min。固体深层火灾扑灭时,喷射时间不应大于7min,并应在前2min二氧化碳浓度达到30%。

  2)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的二氧化碳喷射时间不应小于0.5min。对于燃点温度低于沸点温度的液体和熔融固体的火灾,二氧化碳的喷射时间不得小于1.5min。

  3.其他

  1)全淹没灭火系统的保护区应设置减压口,并应设置在外墙上,其高度应大于保护区净高的2/3。当保护区内有防爆减压孔时,不能单独设置减压孔。

  2)组合分配系统中二氧化碳的储存量不得小于保护区或保护对象中所需储存量最大的储存量。

  3)当组合分配系统保护5个或更多的保护区域或保护对象时,或在48h当内部无法恢复时,二氧化碳应有备用量,备用量不得小于系统设计的存储量。对于高压系统和低压系统,备用容器应与系统管网连接,并与主存储容器开关。

  三

  系统组件

  1.储存装置应具有灭火剂泄漏检测功能。当储存容器中充满的二氧化碳损失达到初始充电量的10%时,应及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补充。

  2.存储装置应设置在一个特殊的存储容器室内。灭火系统的局部存储装置可设置在固定的安全围栏内。没有自然通风条件的专用存储容器之间应设置机械排气装置,排气口不得大于0.5m,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正常排气量应根据换气次数不少于4次/h确定事故排气量不小于8次/h确定。

  3.在组合分配系统中,每个保护区或保护对象应设置一个选择阀。选择阀应设置在储存容器室内,便于手动操作、检查和维护。选择阀上应有标有保护区的铭牌。

  4.系统启动时,应在二氧化碳储存容器的容器阀动作前或同时打开选择阀;选择阀使用灭火剂本身作为启动气源,不受此限制。

  四

  控制要求

  1.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配备三种启动方式: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当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用于普通人的保护场所时,无需自动控制。

  2.使用火灾探测器时,收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灭火系统的自动控制。根据人员疏散要求,应延迟启动,但延迟时间不应大于30s。

  3.手动操作装置应设置在保护区外,以便于操作,并能完成系统启动的所有操作。保护对象附近应设置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手动操作装置。

  4.对于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保护的防护区域,应在其入口处设置手动、自动转换控制装置

  5.低压系统制冷装置的电源应采用消防电源,制冷装置应采用自动控制,并设置手动操作装置。

  6.火灾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地方,应在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动作信号和相关报警信号、工作状态和控制状态。

  五

  安全要求

  1.保护区内应设置火灾报警器。如有必要,可增加轻型报警器。防护区入口处应设置火灾声和轻型报警器。报警时间不得小于灭火所需时间,并应手动清除报警信号。

  2.保护区应为30s使区内人员疏散的走道和出口。在疏散走道和出口处,应设置火灾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

  3.灭火系统防护标志和二氧化碳喷射指示灯应设置在防护区入口处。

  4.当系统管道设置在可燃气体、蒸汽或有爆炸危险粉尘的地方时,应设置防静电接地。

  5.地下防护区和地上防护区无窗或固定窗扇,应设置机械排气装置。

  6.保护区的门应向疏散方向打开,并能自动关闭;在任何情况下都应能从保护区打开。

  7.专用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应设置在防火系统入口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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